臺灣漫畫基地會員約定條款及使用規範

109 年 02 月 18 日第 1 屆第 5 次董事會通過

110 年 9 月 10 日第 1 屆董事會第 11 次董事會議修訂

文化內容策進院(以下簡稱「本院」)依據臺灣漫畫基地會員約定條款及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服務條款」)提供臺灣漫畫基地(以下簡稱「本基地」)會員服務,並使會員了解使用本基地會員服務之相關規範。詳細服務條款如下:

  • 一、認知及同意條款

    1. 本院為提供完整本基地服務乃建立會員機制,當您註冊成為本基地會員時,表示您已詳閱、瞭解且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所有條款,及本基地之隱私權政策(https://www.tcb.tw/zh/privacy),並完全接受本服務現有與未來衍生的服務項目、內容及所有規範。
    2.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請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陪同閱讀、瞭解並同意本約定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當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基地會員服務時,即認定會員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3. 為提供完整服務,本院可能會隨時修改調整本服務條款及隱私權政策,以符合法規與本服務更新調整。如您於本院公告更新本服務條款及隱私政策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接受前述修改內容。若不接受本服務條款任一內容或不同意本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4. 當您申請註冊成為本基地會員時,同意遵守下列規範,以取得本基地會員資格:
      1. 應依據需求勾選本基地會員類型(參附件一「臺灣漫畫基地會員級別」),並填具最新且正確之個人資料,經本院審查通過後,始取得本基地會員資格,及APP會員條碼(使用於本基地網站及APP),以享有包含累積點數、兌點等功能,及對應會員級別之權益,如拒絕提供加入會員所需必要之資料,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
      2. 會員存續期間應保持註冊會員帳戶及資料之正確性及有效性,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之資料,除自行負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外,本院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基地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本院將以此會員帳戶內資訊核對您的會員資格、提供本基地服務,並以帳戶內資料通知相關會員權益資訊,以及據本基地之隱私權政策維護會員提供本院之個人資料。
      3. 應保管會員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且不交由第三人使用。如您遺失帳號或密碼、發現您的會員之帳號密碼遭未獲授權使用,或發生其他安全問題時,您應立即通知本基地管理單位。如因未即時通知,導致本基地會員服務系統無法有效防止及修改時,所致之所有損失概由會員負責。
      4. 您使用本基地網站或行動應用程式登入會員後,應確實完成帳號登出作業,如因未遵守本項規定而發生任何損害,本院概不負責,並由您自負完全法律責任。
    5. 會員及本院雙方同意使用本會員服務之所有內容包括意思表示等,得以書面或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式。
    6.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會員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本院或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本院、本基地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從事未經本院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5.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6.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7.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院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 二、服務說明

    1. 本基地採取會員制度及使用者付費制度,會員依其級別於會員資格有效期限內享受會員權益(附件一「臺灣漫畫基地會員級別」),及本基地會員服務,並依需求向本基地預約或以點數支付使用本會員特定服務項目,且須遵守相關服務之使用約定。
    2. 相關會員服務項目費用請參酌最新收費費率(附件二「臺灣漫畫基地會員服務項目」)與空間服務公告。會員服務項目如需預約者,會員可透過本基地 APP 或向本基地三樓服務櫃檯預約使用。
    3. 本院可能會依權限調整您依據會員資格可享受之本基地會員服務之範圍。您知悉並同意本院得隨時修改本基地服務及服務費用。如會員不同意費用調整,則得隨時終止會員資格或取消已預約之本基地會員服務,但提早取消預約之服務費用已扣除者,請洽本基地三樓服務櫃檯申請退款或回復點數。
    4. 會員向本基地租賃使用設備、或使用物品或工作站(座位)空間時,除應遵守本會員服務約款及本基地相關注意事項規範外,並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如有毀損、破壞則應照價賠償。
    5. 如會員有下列情事發生,本院保留不經通知立即限制會員帳戶、使用本服務及╱或終止您會員資格的權利:
      1. 受破產宣告;
      2. 個別會員死亡、因心理或生理疾病或受傷無法處理日常事務;
      3. 本院有足夠理由確信您對於空間的預約及使用會影響基地正常營運或其安全或聲譽;
      4. 有大量惡意取消預約空間使用時;
      5. 會員行為構成本會員服務條款重大違約、或因會員反覆違反本會員服務條款致本院確信會員無遵守之意圖,或會員未於收受本院通知後五日內改正者;
      6. 會員之舉止影響本基地秩序、違反消防法規、健康安全法規或其他規定,而不利於本基地其他人員。
  • 三、付款方式及點數使用說明

    1. 本基地會員服務所生之費用,僅能以會員點數兌換。會員點數僅能以線上支付購買,現場不提供現金交易。如以會員點數兌換者,請於消費結帳時確認點數餘額,如完成結帳後視為同意該次兌換完成且無異議。
    2. 本基地會員點數可於本基地內商店消費時依會員權益配給取得。消費累積方式請於消費結帳前出示APP會員條碼,以享有優惠及累積點數之權利。會員可持APP會員條碼至本基地三樓服務櫃檯查詢、或以下載本基地APP即可查詢。
    3. 會員累積之點數或於本基地使用點數兌換會員服務項目時,以本基地電腦系統所自動紀錄的電子資料為準,若有糾紛,應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若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基地聯繫窗口(電子信箱:service@tcb.tw;電話:02-2555-3155)。
    4. 會員點數僅供會員個人使用,不得轉讓於他人,若任意借給他人做使用,致造成本基地遭受損害,則會員應照價賠償。
  • 四、工作站(座位)空間使用規範及賠償責任

    1. 預約使用:
      1. 本基地三樓空間提供會員預約工作站(座位)使用,並提供基地器材使用或租賃,惟本院保留主動刪除會員預訂之權利。本基地之工作站(座位)採預約制度,除經本院同意外,為利會員公平使用,每次僅得預約乙個座位。
      2. 本院會不定時為會員及╱或一般大眾舉辦活動。為配合活動之舉行,本院可能會請會更換工作站(座位),亦可能產生替代的工作站(座位)空間無法滿足會員使用需求之情事,則預定之兌換點數視情況按比例或全數退還;如有此類活動,本院將儘早通知會員。
      3. 預約之如會員欲取消預約之工作站(座位),應至遲於預訂日之24小時前以本基地APP取消或通知本基地服務櫃檯,始生取消預訂之效力,並將已扣除點數退還。未依本條規定取消預訂者,無另擇期預約之權利,且本院亦不退還您已兌換之點數。
      4. 預約空間之會員一旦逾時抵達,本基地有權把已預約之工作站(座位)提供給現場預約之會員。
    2. 維護及行為約定:
      1. 進入本基地空間時,櫃臺服務人員將會進行身份核對,會員須依照本基地規定配戴指定識別證,並抵押有照片之證件,方能使用預約之設備
      2. 使用工作站(座位)者,應於預約使用結束時,還原設備之原始設定,並於離開座位後,回復桌椅、物品位置及環境,並清空個人物品等一切不屬本基地之其他物品,若留有垃圾或個人物品、或造成環境、設備損壞時,本院將視情況向該會員收取額外清潔、移除費用或賠償費用。如會員故意或過失,致本基地遭受損害時,本院得向會員要求賠償。
      3. 除經本院事前同意外,會員不得變動或移除本工作站之任何物件,且不得自行下載、安裝軟體。如有違反,會員應賠償本基地因此所受之損害。
      4. 本工作站(座位)重新啟動後,電腦系統會格式化,務必在關機前儲存檔案,若有檔案毀損或遺失,本基地不負任何責任。
      5. 使用行為約定:工作站(座位)空間為供會員創作使用,請降低音量,避免喧嘩等影響他人安寧或使用之權利,亦禁止烹飪、點燃明火、攜帶寵物(導盲犬不在此限)、危險物品、吸菸、毒品、張貼廣告或推銷商品,以及賭博等違反法令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如會員經本基地管理人員勸導不聽者,本院將直接取消該會員當次使用權利,且無須返還預約使用之點數,如有任何法律責任,悉由會員自行負責。
      6. 違反規定經規勸不改善者,本基地得要求使用者立即離開,當月不得再申請使用創作空間;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3. 個人物品管理:

      會員使用本基地內會員服務時,任何放置於本基地空間內之物品,本院將不負責任何保管及賠償責任。會員遺留於本基地空間之個人物品,如於本基地管理人員拾獲後 30 日內未有人認領或移除時,將由本院取得所有權,並得任意處置,如造成本院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訪客約定:
      1. 會員於預約時間使用工作站(座位)空間時,得邀請訪客短暫拜訪。為維護其他空間使用會員權利,本院有權請拜訪人員離開該工作站空間。
      2. 會員訪客應向本基地三樓服務櫃台登記資訊,訪客如欲參觀本空間,需由基地管理人員陪同。
      3. 會員有義務將本工作站(座位)空間使用規範及賠償責任告知訪客您的訪客,且會員同意為與其訪客於本基地空間內之行為負完全法律責任。
    5. 其餘未盡事宜,請參閱基地公告之創作空間公約。
  • 五、服務之終止與處理

    1. 會員得隨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service@tcb.tw通知本院終止其會員資格。如您仍有未付清服務費用或賠償情事,則本院獲清償前仍得繼續向會員行使及主張權利。
    2. 會員如發生下列情事,本院得立即終止或限制其會員資格,和/或永久或暫時提供服務:
      1. 死亡、受有破產、輔助或監護宣告時;
      2. 您對於本基地會員服務之預約或使用有影響本基地正常營運、安全維護(包含對於本基地內任一人士之安全確保)或聲譽時;
      3. 多次違反本服務條款且未於約定期限內改正;
      4. 構成本服務條款重大違約致影響本院或本基地之利益;
      5. 其他違法及犯罪行為,情節重大者。
  • 六、智慧財產權

    1. 在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會員同意在使用本會員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院可撤銷其會員資格及永久禁止其使用會員服務。
    2. 本院為經營本基地所使用之軟體、圖片、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文字、影像圖片、檔案、資訊(料)、網站或 APP 畫面安排、設計均由本院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除與權利人另有約定外,任何人未經本院及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傳輸、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繹。如有違反,本院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會員並應對本院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本院並得撤銷該會員之資格、禁止使用本會員服務,亦得永久拒絕其會員申請。
  • 七、免責條款

    1.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院有權暫停、變更或終止本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而對於會員因此所致損害,本院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
      1. 本院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者。
      2. 會員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者。
      3.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
      4. 非本院所得控制之事由致本會員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5. 其他不可歸責於本院之事由。
    2. 本院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與方式,維持本基地會員服務系統及本基地線上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網站、APP,以下簡稱「本線上平台」)之正常運作,然有以下各項情事者,本院有權自行停止、中斷之,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 本院或本基地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或施工時。
      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本院或本基地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本院之事由,致本基地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3. 本院對本線上平台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本線上平台不受干擾、即時更新、安全可靠或免於錯誤。
      2. 本線上平台使用而取得之結果為正確或可靠。
      3. 經由本線上平台而取得之任何產品、服務、資訊或其他資料將符合會員的需求或期望。
      4. 使用本線上平台或取得任何資料應由會員自行評估並自行負擔風險,如因前述任何資料之下載而致會員於本線上平台之任何損失或資料流失,均由會員自負完全責任。
    4. 會員於本線上平台提供之所有言論、意見或行為僅代表會員個人,並擔保其於本線上平台發表或使用之任何創作均屬其個人且無侵權之行為,本院及本基地均不負任何責任。
    5. 本服務條款不代表會員與本院間有合夥、合資、代理、聯名關係,未經許可,會員不得向任何人不實陳述與本院間之法律關係,或以本院名義(包括但不限於獨自或聯名行為)對外為任何商業或其他行為。
    6. 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事由所致之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負擔違約責任。
  • 八、損害賠償

    1. 如會員因違反本服務條款等所衍生之賠償,本院除得情求損害賠償外,亦得視情節扣除會員累積之點數處罰,會員不得異議。
    2. 如會員違反相關法令或違背本會員條款之任一條款者,致本院或本基地、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不限於因進行民、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及相關訴訟費用)時,會員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
  • 九、修改條款

    本院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於網站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會員應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若不同意上述的服務條款修訂或更新方式,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其他任一內容,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 十、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為準據法。本服務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2.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補充及適用均以中華民國相關法令為準據法。本服務條款中任何條款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3. 因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漫畫基地會員相關文件下載:

    附件1_臺灣漫畫基地會員級別.pdf

    附件2_臺灣漫畫基地會員服務項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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