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中市原創漫畫創作補助
文化部今日(1/12)公布「112年漫畫創作及出版行銷獎勵要點」獲獎勵名單,個人與團體共59件計畫獲得獎勵,總獎勵金額為新臺幣3,050萬1,800元。
文化部本年度獎勵自111年10月3日至11月2日受理收件,總計220件計畫案申請,共計獎勵59件計畫案,分別為個人類別40件及團體類別19件,獲獎勵作品題材豐富,涵蓋人物紀實、懸疑推理、自然生態、奇幻冒險、兒少科普、藝術及臺灣歷史文化,以及經典文學與舞台劇跨界改編等,不僅鼓勵漫畫新秀,亦持續支持中長篇作品,協助多元類型臺漫發展。
文化部辦理漫畫輔導金自107年至111年底,已支持產出近600本漫畫單行本及期刊,作品屢獲國內外獎項肯定,近期如2022年賴凱「正義」、葉羽桐「貓劍客」榮獲日本外務省第16屆「國際漫畫獎」銅獎;作品亦有陸續影視化,如常勝《閻鐵花》電影版預計於112年上映、洪元建《宅男打籃球》已於111年開拍電視劇,多部作品並改編為舞台劇演出,如謝東霖《我在詐騙公司上班》及韋宗成《冥戰錄》等。此外,在海外授權也有斬獲,例如游珮芸、周見信《來自清水的孩子》已售出阿拉伯語、日語、法語、德語、英語及韓語等6國版權。
文化部表示,將持續協助漫畫家及業者推動臺灣漫畫內容產製,並與文化內容策進院協力拓展臺灣漫畫的海內外市場,強化跨業合作,期盼逐步形成臺灣漫畫產業生態系。
本次獲獎勵名單、獎勵金額及評審委員名單,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查詢。
個人—總補/獎助金額:9,941,800元
團體/公司行號—總補/獎助金額:20,560,000元
評審名單:朱砡瑩、江家華、呂靜芬、陳瑩芳、曾建華、游素蘭、羅禾淋 (依委員姓氏筆畫排序)。
新聞來源:文化部-文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