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 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至113年12月5日!
為協力我國藝術家開啟多元國際藝文網絡,113年度第25屆「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線上系統申請,受理期間為期一個月,歡迎符合資格之藝文工作者報名。
113年計畫共計15個國際駐村單位開放申請,預計選送視覺藝術類、獨立策展人類、表演藝術類、影視及流行音樂類、文學類及漫畫類等共計27位文化人才出國駐村;文化部將逕行支付各外國藝術村工作室租金,另補助獲選人駐村期間之生活費、創作費、往返機票交通費、保險及辦理簽證等費用。以支持多元類型之文化人才。
文化部表示,今年新增馬來西亞失落世代當代藝術空間1處駐村點,是文化部首次與東南亞國家合作選送駐村,獲選藝術家除有機會深入馬來西亞各地,更可前往新加坡參訪交流,以深化我國與東南亞藝術社群之連結,並拓展我國國際藝文交流網絡;另外,文化部將於駐村結束後,安排文學類及漫畫類獲選人參與駐村成果分享活動,並安排策展人及藝術類獲選人於國內藝文空間辦理駐村聯合成果展,期盼獲選人透過異文化的洗禮,轉化為創作能量,並為國內藝文環境帶來新視野。
為簡化行政流程,本次徵件續採線上報名機制,申請者於期限內透過網路將資料上傳,不須寄送紙本資料,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2月15日下午6時止,凡非在學學生,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具備英文或駐村國官方語言溝通能力,並具相關創作經歷之藝文工作者,皆歡迎提出申請。為避免網路壅塞影響報名權益,建議申請者即早完成線上報名程序。
相關資料可查詢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或洽詢文化部承辦人,視覺藝術、獨立策展人、表演藝術類請洽吳小姐,電話02-8512- 6524、電郵peiyuwoow@moc.gov.tw;影視及流行音樂類請洽賴先生,電話02-8512-6091、電郵yclai@moc.gov.tw;文學類請洽黃小姐,電話02-8512-6475、電郵brigitte@moc.gov.tw;漫畫類請洽哈小姐,電話02-8512-6223,電郵saling100@moc.gov.tw。
受理申請日期
112/11/16 12:00~112/12/15 18:00 線上申請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遞件資格:申請補助者應具備之資格
(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
(二)非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休學者)。
(三)具備英語或所駐村國之語言溝通能力。
二、 各類文化人才應具備之專業資格條件: 詳參右側附件「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
三、有關駐村期間、補助項目及各駐村地介紹,請參考右側附件「113年『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公告資料」。
備註說明
一、申請資料一鍵下載:https://space.moc.gov.tw/hLvQV2
二、登入申請系統:申請本部「獎補助資訊網」會員,申請成功後點選首頁右上角「會員登入」。連結至本作業要點公告網頁,點選下方「線上申請」進入線上申請系統。
三、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無需寄送實體資料):
(一)「第一步驟:填寫申請資料」,輸入個人資料,並點選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之切結聲明後,再點選「案件儲存」。
(二)「第二步驟:附檔上傳」,上傳「01駐村申請計畫書(中文及英文)」、「02作品清單」及「身分證影本(正反面)」,上傳後請點選「案件儲存」,完成申請資料上傳。
(三)「第三步驟:確認送出」,請點選「確認送出」,待收到系統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已收件』」,即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無需寄送實體資料。
新聞來源:文化部-文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