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中市原創漫畫創作補助
為支持臺灣漫畫藝術創作,拓展國際交流視野,文化部與西班牙「談論藝術」藝術村(Hablar en Arte)合作,於本(2024)年度甄選並資助1位具創意及藝術性之漫畫家赴「談論藝術」藝術村駐村創作。111年前往駐村之漫畫家為漫畫家曾耀慶,112年前往駐村之漫畫家為葉長青。113年度申請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 (星期五) 下午 5 時 截止。
西班牙「談論藝術」藝術村的駐村地點位於西班牙馬德里,為 2002 年 創辦之非營利組織機構,駐村空間名為 Planta Alta,坐落於馬德里市中心,面對聖克魯斯廣場,鄰近馬德里各藝文場館。
受理申請日期
113/03/12 10:00~113/04/12 17:00
獎補助對象說明
(一) 遞件資格:
1.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者。
2. 18 歲以上、於預定駐村時程起始日非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休學者)。
3. 具備基本西班牙語或英語等其他語言溝通能力。
(二) 專業資格:
1. 至申請截止日止持續漫畫創作(含同人誌原創作品)3 年以 上,且在臺灣或其他國家已經發表 3 件以上個人漫畫創作作品,包含曾於漫畫數位平臺發表連載作品。
2. 三年內未曾獲選文化部赴海外駐村計畫補助。
駐村內容
(一) 以專業訪客身分參加「Manga Barcelona 漫畫博覽會」或其他漫畫相關展會,並於會中與參展專家交流。
(二) 規劃相關漫畫工作坊或討論會,在社群媒體上宣傳,提供人力及技術協助。
(三) 每月活動:藝術村與駐村漫畫家將共同規劃至少 1 場公開 活動,展示駐村漫畫家的作品。
(四) 其餘活動:視駐村漫畫家專長、意願再行規劃。
駐村時間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 月,為期 2 個月。
受理單位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承辦人
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 哈小姐
電話:8512-6223/Email:saling100@moc.gov.tw
申請方式
(一) 於申請期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程序:
1.本案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申請人應於公告申請期間至線上報名系統填寫、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2. 申請資料:「申請單(含個人作品之網頁連結)」、「身分 證影本(正反面)」、「申請駐村計畫書」、「駐村創作計畫連續性完稿的漫畫作品前 3 張」、「近 3 年作品清冊」、 「近 3 年作品圖片 6 張」(※以上 6 項為必要檔案),及 「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獲獎紀錄」、「其他有利候選資格的圖像創作資料檔案」。
(二) 申請者應完成「線上填表與上傳申請資料」以完成申請作業, 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更多資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之甄選簡章。